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江门市江海区一家厨具生产企业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被法院判处承担超过1500万元的经济代价。2024年1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厨具生产企业的废水收集池中设置有两根直接与雨水井连通的排水管。调查显示,该企业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妥善处理便通过这两条“隐形”管道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直接进入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委托监测单位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总铬浓度高达24.5mg/L,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标准15.3倍,涉嫌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目前,该企业已全额支付罚金100万元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事务性、评估费用1477.3365万元。
广东江门一厨卫企业因违规排污被罚超1500万元
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江门市江海区一家厨具生产企业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被法院判处承担超过1500万元的经济代价。2024年1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厨具生产企业的废水收集池中设置有两根直接与雨水井连通的排水管。调查显示,该企业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妥善处理便通过这两条“隐形”管道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直接进入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委托监测单位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总铬浓度高达24.5mg/L,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标准15.3倍,涉嫌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目前,该企业已全额支付罚金100万元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事务性、评估费用1477.3365万元。
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江门市江海区一家厨具生产企业因私设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被法院判处承担超过1500万元的经济代价。2024年1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厨具生产企业的废水收集池中设置有两根直接与雨水井连通的排水管。调查显示,该企业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妥善处理便通过这两条“隐形”管道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直接进入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委托监测单位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总铬浓度高达24.5mg/L,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标准15.3倍,涉嫌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目前,该企业已全额支付罚金100万元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事务性、评估费用1477.33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