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发布,今年7~8月,江门市新会区卓*陶瓷原料厂被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调查中发现,其擅自设置废水排放口,违反《广东省污染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广东江门一陶瓷原料厂因私设废水排放口被罚2万元
10月7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发布,今年7~8月,江门市新会区卓*陶瓷原料厂被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调查中发现,其擅自设置废水排放口,违反《广东省污染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10月7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发布,今年7~8月,江门市新会区卓*陶瓷原料厂被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调查中发现,其擅自设置废水排放口,违反《广东省污染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